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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联邦自雇移民被拒 · 司法复议后获批

项目类别--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Federal Self-Employed Immigration)

客户背景

  • 客户来自广东小县城,是一名平面/视觉艺术家

  • 与配偶和两个孩子一起,通过联邦自雇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

案件难点

  • 签证官拒绝申请,理由包括:

    • 对申请人在加拿大成为自雇人士的能力和意图存疑

    • 对申请人与潜在加拿大客户的初步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存疑

  • 换言之,官员质疑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和未来在加拿大发展自雇业务的诚意与可行性

  • 客户的商业计划详尽、资料真实,此前几十位自雇申请人均成功

  • 调档后发现,驻香港的移民官在面试记录中使用了歧视性语言,包括对客户外貌的

  • 不当描述及对中国小县城、农村人的偏见,声称这些地方经济和教育水平落后

策略与突破

  • 立即启动司法复议,对移民局提出诉讼

  • 基于移民官歧视性语言作为司法复议的重要依据

  • 通过律师与移民局庭前沟通,指出案件中的全部歧视内容

  • 移民局最终提出全面和解,直接批准该申请

时间线

2018.05:

递交联邦自雇移民申请

2019.06:

收到预备拒签通知,一周内提交详细反驳信和证据

2019.07:

收到正式拒签信

2019.08:

聘请合作律师,启动司法复议申请

2019.09:

法庭批准复议

2019.11:

庭前沟通,律师列举审理中的全部歧视内容

2019.12:

移民局提出全面和解,重新批准申请

2020.02:

疫情全面爆发前,客户全家顺利登陆加拿大

案例总结

  • 成功应对签证官歧视及拒签理由

  • 通过司法复议确保申请重新获批

  • 客户全家顺利实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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